母亲没有母乳能力,两岁以下子女归谁抚养
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因为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哺乳期内子女不由母亲抚养的情形:
现实生活中,若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有疾病】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不尽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经济能力不佳】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
4.【犯罪】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当然,除上述情形外,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只要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这也是可以的。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长期陪伴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只有此子女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子女成长有利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以上就是律界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因为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但是由于在这个问题中,母亲没有哺乳能力而且孩子小于两周岁,如果你没有以上由母亲抚养的情况的话,孩子可能由您抚养。当然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律界星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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