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主要包括哪几种情况
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定义为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也就是以前民间俗称的私生子。非婚生子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
2、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3、妇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虽然非婚生子女在出生形式上是非法婚姻的产物,但是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与婚生子女享有以下同等的权利:
1、要求生父母抚养的权利。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同样需要承担扶养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
2、与生父母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遗产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为子女、父母与配偶。而其中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与婚生子女相同,不能因为非婚生子女的出生问题而对其进行歧视,在分割遗产时不分或少分遗产给费婚生子女。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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