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把钱给了子女买房算父母的共同财产吗-律界星

离婚前把钱给了子女买房算父母的共同财产吗

来源:律界星2022-04-268694人看过
导读:离婚前把钱给了子女买房算父母的共同财产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 3

离婚前把钱给了子女买房算父母的共同财产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界星上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精英,倘若你想要了解更多离婚前把钱给了子女买房知识,可点击在线咨询系统与律师沟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