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升值怎么分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当然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
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如果这个房子是婚前财产的话,那么这个房子的增值部分应该是之前那个人所有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增加的部分是可以平分的。你可以咨询律界星律师。
[案情]: 原告陈某与被告朱某原系夫妻,2005年8月,原、被告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因原告陈某在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一、典型案例及评析 原告陈某(女)与被告薛某(男)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薛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薛某经营
一、分家析产的起源—诸子均分制 诸子均分制是自给自足农业经济和血缘拟血缘群体共有制共同规定的独特的财产继承制度,它包含
一、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 1、要看父母的钱是具体怎么给的。是直接给的房屋卖房还是直接给
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规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法律制度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之争的举证责任,我国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对此均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关于人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何某俊与华某离婚案 关键词:共同财产分割共同经营 【案由】离婚纠纷 【审判法院】江油市人民法院 【案号】
怎样分割一些特殊的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