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网店离婚时如何分配-律界星

夫妻共同财产是网店离婚时如何分配

来源:律界星2022-05-019609人看过
导读:夫妻共同财产是网店离婚时如何分配 在传统离婚诉讼中,对于不可分物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有三种:协商、作价补偿和竞价。由于网店属于不可分物,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分割。 1.协商。这种方式秉着夫妻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是网店离婚时如何分配

在传统离婚诉讼中,对于不可分物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有三种:协商、作价补偿和竞价。由于网店属于不可分物,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分割。

1.协商。这种方式秉着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自愿协商一致的精神,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法院应予准许。

2.当双方均同意由一方取得网店的所有权,作价补偿。此时,在处理网店分割时便涉及到补偿标准问题,在双方能够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应尽量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双方无法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则需要在确定网店的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对补偿价格作出衡量(具体补偿标准的问题详见下文)。

3.当双方均主张网店所有权时,可以采用如下判断方法。(1)综合考量判归一方所有,再进行作价补偿。如果网店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实名注册设立且该方在婚后实际经营较多,原则上网店应判归该方所有。如果网店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某一方的名义实名注册设立,且网店系该方实际经营,亦可以考虑将网店判归该方所有。(2)竞价。当双方均执意要继续享有网店所有权时,从一般理性人的角度而言,只要对方出价足够高,通常都愿意放弃网店的所有权并相应地获得较高的价值补偿。

但实践中也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双方均明确表示放弃网店的归属权,该如何处理?该种情形类似于传统离婚案件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放弃房屋的所有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房屋折价款的情形。因此,在审理该种情形时,通常情况下将网店的归属判归实名登记方或实际经营人较妥,但总体上应从有利于网店经营、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根据网店的合理估值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律界星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律界星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律界星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界星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相关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