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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

来源:律界星2022-05-037588人看过
导读: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可认定为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可认定为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其他规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以上就是我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规定,实践中,要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的话,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必须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这样才能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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