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亡夫负债妻不知具体要怎么判
1、亡夫负债妻不知,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用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需要妻子偿还。
2、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3、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4、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1、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3、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一般来讲丈夫对外的借债,妻子也是要承担清偿责任的,此时该笔债务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妻子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
现如今,有了房子才结婚,结了婚立即买房是大多数必须要做的,没有房子就没有爱情,但有了房子,爱情并不是一直会长久。结婚了,
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第一种: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 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
[案情]:高山阳欠刘子风5万元工程款,该欠款系高山阳(男方)与李洁茵(女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一年中刘子风多次向高山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律界星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
一、女方没有收入离婚的时候能不能分财产 1、女方无收入离婚能分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呢 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
一、案情简介: 1、被告张某(男)与原告李某(女)1984年结婚,生育一子张小某正上大学(已满十八周岁),被告张某和原
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第一,我国婚姻定夫妻财产基本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
还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