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可以自行承担吗
夫妻债务可以约定自行承担,但该约定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则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有清偿的责任,而且是一种带连责任。对于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对债权人而言显然不利。应当将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这些约定,视为内部约定,而不能向外主张对抗其他的债权人。
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相关知识: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实践中,恋爱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购置房产的情况较为普遍,若恋爱结婚不成,在分手或离婚时,恋爱期间所购房产归属往往会产生较大
一、典型案例及评析 原告陈某(女)与被告薛某(男)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薛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薛某经营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处理: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
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转业费离婚怎么分割 一、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
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
未经批准、私自搭建的且即将拆除的建筑是违章建筑,是违法的,是不能合法转让和按正常房屋的价值评价的。但在没拆除之前它仍是他
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内容判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时,如果
一、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法律制度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