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赵-刚和张-莉原本是恩爱夫妻,身家数百万元。一闹起离婚来,张-莉就将两人名下的存款逾490万元取走,原是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无偿转让,就连一辆小轿车也低价处理给他人。赵-刚无奈求助于法院。日前,番禺区法院对这宗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张-莉转走的存款逾490万元应补偿给赵-刚一半。
起初:五年高墙阻隔难断感情
赵-刚和张-莉现在都居住在番禺区,四十岁出头。他们在1986年到1987年间相识相恋,1988年5月在钟村镇登记结婚。他们的婚礼却是在1993年11月举行,距离婚姻登记时间足足有五年多。
原来,张-莉在此期间曾被判有期徒刑,入狱五年。说起这段往事来,张-莉很有感慨。她表示,她这是在代赵-刚受过。在赵-刚面临因盗窃犯罪可能被判刑入狱的情况下,出于对赵-刚的感情和保护,她“情感战胜理智”,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承认盗窃是自己一个人所为。她在监狱服刑期间,高墙也没能阻断双方的感情。赵-刚偶尔会来探望她,夫妻俩还通过书信沟通感情,并相互鼓励,要好好生活。她出狱后不久,双方就举行了婚礼。1994年,夫妻俩还有了孩子。
正因为认为双方之间存在着深厚的感情基础,所以即便是被赵-刚告到法院,张-莉也不希望离婚。
后来:夫妻俩恶语相向闹离婚
但在赵-刚看来,他们夫妻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他表示,1998年9月,双方以张-莉的名义领取牌照,开了一家灯饰店,生意十分红火。但张-莉的脾气变得暴躁,且反复无常,经常在店里当着工人和顾客的面,对他肆意辱骂;张-莉还多次将他的财物收起,赶他出门。去年2月,他被迫离家分居,不久就向法院起诉离婚。在亲属的劝阻下,及为了儿子着想,他才打消这一念头。约半年多后,他去看望儿子,谁知张-莉对他大打出手,他只能报警处理。
他还特别强调,其实张-莉早已做好离婚的准备并有所行动: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两处房产,都被张-莉换了锁;夫妻名下的大额存款,都被张-莉取走并销户;2004年6月,张-莉还将灯饰店无偿转到她弟弟名下;等等。在他看来,张-莉是在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他要求法庭对这些财产按夫妻各占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法院查明,登记在赵-刚、张-莉名下的银行储蓄账号,总共有10多个。其中,赵-刚名下的一账号中总额为136万元的5笔定期存款于2003年12月26日被提取结清,取款单上签有赵-刚、张-莉两人的姓名;2004年2月1日,张-莉将其名下一账号中总额约为240万元的8笔定期存款提取结清;一天后,她又将其名下两账号中总额为107万元的7笔定期存款提取结清。法院还查明,张-莉将灯饰店转让给其弟是无偿转让;张-莉名下的一辆日产风度小轿车价值约17万元,但张-莉以抵债为由仅10万元就转让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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