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王某出生于安徽农村,2006年迫于父母压力,与老家的刘某结婚并生有一子,但双方性格不合,感情淡薄。后来王某来到烟台打工,遇到了情投意和的姑娘李某。不久,两人租房过起同居生活,生下女儿后,王某更是很少回家。在老家的妻子刘某从别人的风言风语中知道事情真相后,曾多次劝过丈夫,可丈夫并无悔改之意,还扬言“再也不回家了,就此跟李某过下去,看你能把我怎样”。刘某陷入困境向求助法院。
律师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认定为重婚行为。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则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确定。我国《刑法》规定的“明知”是重婚罪的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如果李某是蒙受欺骗,不知道王某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则不构成重婚。如果李某明知王某是有配偶的,而仅与姘居,而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不构成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构成重婚罪。就本案来说,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
在新的民法典实施后,事实婚姻已经不再存在,但是在刑事方面,仍然把以夫妻名义同居作为重婚罪的犯罪要件。重婚罪的侦查属公安机关管辖。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重婚罪,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刘某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请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一个是只有初中文化结过一次婚有小孩的安徽女工,一个是单身在杭的某高校教师,在世俗眼光看来,这样的搭配并不那么登对。可是,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 案例分析:重庆市綦江县男子任x树的老婆疑遭人拐卖失踪5年后,村里给他开了一份“丧偶”证明,他于是拿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郎*勇 定本罪时,主要应注意区分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有一些由于特殊原因引起的重婚行为,如遭受自
一、基本案情2002年12月,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的被告人杨某向我院提出与本案自诉人张某离婚的诉讼请求,张某则提起刑事自诉,
首先,重婚是指当事人未解除前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其次,法律上的重婚,
王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4年10月1日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随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
一、基本案情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某,女,197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员。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重婚案件虽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如果检察机关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因为男方构成重婚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