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为了拆迁多分房子,我和老公办理了假离婚。我老公现在不愿意跟我复婚,而带着另外一个女人在江宁同居还生了个孩子,老公的行为是不是重婚罪?另外,在我们离婚以后我老公跟我借了100万,但是这笔钱当时不是打到老公账户上,打在他的一个朋友账户上,由朋友转给我老公的,我能否要回这笔钱?
律师说法:
你老公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因为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同居生孩子”时已和你离婚,从法律角度看,他属于未婚状态,况且他和别人仅仅是同居尚未结婚。其次,你在离婚后借款给他,可以追回,但是需要补充关于你借款的转账凭证及找到当时他的那个朋友证明。
相关法律知识: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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