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宣告配偶死亡后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所谓恶意宣告配偶死亡,指当事人明知配偶没有下落不明满四年,故意用宣告死亡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宣告死亡后引起以下法律后果:(1)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终止;(2)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宣告死亡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失踪人的一种死亡推定,所以失踪人不一定确实已经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过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撤销死亡宣告。《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但如果配偶在人民法院宣告本人死亡后跟他人结婚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但有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财产买卖行为、赠送行为)仍然有效。
但是,当事人为了侵占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或者为了达到和他人结婚的目的恶意宣告配偶死亡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四款及第七款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恶意宣告死亡的一方的宣告行为自始无效,也即宣告死亡不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当事人另行结婚的,因为和原配偶合法婚姻关系未能有效解除,所以仍然构成重婚罪。继承了配偶财产的,应与返还,或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案情】 赵某(男)与李某从小青梅竹马,各自读大学时也曾信誓旦旦,非此不娶,非彼不嫁。可惜偏偏阴差阳错,李某最终另嫁了
重婚罪,是以侵害健全的性风俗的行为为内容的犯罪。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想保护社会的健全的性道德感情,也一并包含着想通过维护今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重婚案件虽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如果检察机关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
重婚罪管辖权的归属 重婚罪管辖权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当被告被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也可以由原告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
【案情】谢某与刘某于1983年结婚,当时去人民公社办结婚证,因客观原因人民公社未发结婚证给谢某、刘某,婚后二人一起生活并
李某与宋某系同学,1999年5月双方建立恋爱关系,2001年元旦双方经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而结合为夫妻。2002年3月,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破坏的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我国对重婚案件实行的是自诉与公诉并行的诉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