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案件取证难,不等于办不到,只要有决心有毅力“知难而进”,蜘丝马迹总会有的。如电子邮件、电话账单、手机上的来电显示、相片、笔记本记录、结婚证、出生证……都有可能为你提供帮助。在实践中,以夫妻相称有如下的情况可以认定:如婚纱照、按传统习俗摆婚宴、双方写信称夫或妻、后婚“妻子”去医院生小孩男方称其是丈夫和孩子的父亲等。
如果你所搜集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丈夫有重婚行为,你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已有证据能够证明重婚事实但还需要补充证据力度时,一般情况下就会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重婚罪取证存在的问题:
1、个人取证艰难,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这就意味着自诉人必须向法庭提供充足证据,才可能胜诉。非常困难。
2、公安机关介入难,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依据此款规定,公安机关是有权利也是有义务立案侦查重婚案件的,但是司法实践中却相当困难,而且先例非常少。
3、法律的不健全,具体到重婚罪取证,由于重婚罪为自诉案件,有其特殊性,证明责任完全由自诉人负担。即使有相关法律规定取证主体可以是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但是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少之又少,这无形之中加大了自诉人的负担,在一定程序上放纵了重婚者,使被害人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4、立法上的矛盾,对重婚罪取证造成阻碍的不仅是我国法律上的缺失,而且还涉及到现行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证明标准的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
重婚的当事人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细胞.而家庭是婚姻的结果和产物,婚姻是家庭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婚姻的成立、存续、消灭都会
张*涛同志: 自我国新《民法典》颁布后,1994年2月1日以前未经登记的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但从l994年2月1
(一)我国法上非法同居的分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
重婚罪构成要件及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
案例一: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与杨某的离婚诉讼。审理过程中,刘某收集到杨某与陈某重婚的证据,遂又向法院提起了刑
同居后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案情简介]王女士与刘先生于1997年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
案情:王某柱与其妻子于1999年8月1日经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2001年4月王某柱认识了在夏邑某宾馆当服务员的孙某
原籍浙江的常某,加入外国国籍后,先后与两名中国女子结婚。谁承想两名妻子在聊开心网时,突然发现对方的丈夫就是自己的丈夫。目
什么是重婚罪,对于重婚该如何处罚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有配偶或者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