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范某和被告王某婚后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今年4月,范某起诉要求离婚。审理中,王某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范某表示因工作单位离娘家较远,自己又没有住房,没有条件抚养孩子,但她愿意每月负担156元抚育费,并要求每周探望孩子一次。王某则认为自己一个人在外做生意,不方便带孩子,但是如果法院判决让他抚养孩子的话,他可以不要范某的抚养费,但也不同意范某探望孩子。法院上午判决准予两人离婚,他们的女儿随王某生活,范某每月给付156元抚养费直至女儿独立生活,并且允许每两周探望女儿一次。作为全国首例判决探视权的案件,主审法官认为,探视权是人们广泛认可的一项基本亲权,但是由于其固有的不确定性、不可控性一直没有纳入法律的范围。民法典对这一权利进行了确认,但在判决中仍有一定的难度,主要是如何确定探视时间、探视方式等。。法官们认为类似探视时间的安排要合理,不能过于频繁;探视方式可以是上门探望,也可以把孩子接出来。但必须强调的是,行使探视权最基本的标准和要求必须是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如果一方借探视骚扰对方或探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法院将依法撤消其探视权。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么确定被告 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以此,被告应当是受扶养人。 遗赠扶
扶养—概念: 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
未公证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 只要协议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遗赠扶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对此,婚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
抚养,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基本案情】张某,女,现年28岁,无业。张某与王某2002年4月结婚,2003年6月生一子张宁。2004年张某被查出患有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
[案情] 原告史某系某社区居民,无业。被告孙某系某工厂工人,工资约1000元。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6月结婚,婚后,由
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一、什么是夫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