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嫂嫂是个体户,育有一子陈某。2000年两人在进货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双双去世,当时陈某才6岁。哥嫂去世后,留有遗产8万多元,由于陈某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而当时我又在新加坡打工,陈某亲属中适合而且愿意担任陈某监护人的就只有其舅舅林某。经居民委员会同意之后,便由林某担任陈某的监护人。
2002年5月,我从新加坡回家,发现林某有炒股行为,并已从陈某继承的8万余元中拿走了4万元去炒股票,且还亏了一部分钱。为此,我提出反对意见,而林某认为他拿陈某的钱去炒股票也是为了替陈某增值。我不同意他的说法,便提出要变更监护人,由我来担任陈某的监护人,可是林某硬是不肯。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陈女士陈女士: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林某作为陈某的监护人,除了为维护陈某的利益之外,无权对其个人财产进行任何处分。该条第3款又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林某将陈某的财产拿去炒股票,还亏了一部分钱,其行为已侵害了被监护人陈某的合法权益,给陈某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林某赔偿。你作为陈某的姑姑,只要符合《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即是有资格担任陈某监护人的利害关系人。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林某的监护资格,改由你担任陈某的监护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
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一、计算方法相关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扶养人为集体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遗赠人住所地
根据以上规定,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条件为: (1)夫妻关系有效存在,这是发生夫妻扶养义务的基础;(2)夫妻一方需要扶养;
案情:被告人孙某,女,42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被告人孙某于1983年同胡某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7年后夫妻关系
在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分割,但孩子不能像财产那样分割,所以为了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的情况不胜枚举,那...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
遗嘱什么时候无效 1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
遗赠扶养协议人要偿还遗赠人的债务吗 遗赠扶养协议要清偿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
什么是“三养”?“三养”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三种义务关系的简称。抚养,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