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太低”就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吗
不能以“收入低”为借口拒绝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抚养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要根据上面的规定来进行详细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回事。对于抚养费来说原则上不会因为收入低就不给,除非双方达成一致的约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界星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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