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其标准应如何确定,如何给付?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抚养费的确定标准参考以下两个因素: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的参考标准。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常见的给付方式有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尽管双方曾经协商过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我们知道,现在养育一个孩子很不容易,需要投入大量的金钱。子女在未来的生活当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一些意外的支出,比如说为孩子提供特殊的教育费用,比如说为孩子购买额外的一些保险,甚至孩子会存在出国读高中的情况。考虑到这种意外后,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如果离婚时除了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来确定子女的抚育费或者是通过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来确认子女抚养情况时,最好对未来要发生的以外支出有所约定。即便对未来发生的具体支出项目目前尚不能明确,但是可以在协议当中约定一个总的负担原则,防止过几年之后,由于费用的产生双方再次产生矛盾。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扶养人为集体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遗赠人住所地
家庭是一种极其重要的社会细胞组织;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说,“家庭关系主体”指的是发生特定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这里
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扶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扶养关系即可变更。 如果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
与精神病妻子离婚,扶养义务该谁来承担 结婚前即患有精神病,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能否起诉配偶履行扶养义务 能起诉配偶履行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什么叫扶养: 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
[案情] 原告史某系某社区居民,无业。被告孙某系某工厂工人,工资约1000元。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6月结婚,婚后,由
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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