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一天晚上,项小雯对俞正非说:“你去跟王荣说,以后就不用她代孕了。”于是,俞正非将项小雯怀孕的事告诉了王荣。王荣才知道俞正非骗了她,好半天说不出话。其实,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她觉得俞正非温柔、体贴,已经喜欢上了他,还暗地里希望自己生下孩子后和他真正走到一起。她流着泪从包里翻出一张化验单说:“晚了,你自己看吧!”俞正非一看,惊叫起来:“你也怀上了!”王荣说:“怀上有些天了,因为我还没有离婚不敢说。”俞正非安慰她说:“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他又将王荣怀孕的事告诉了项小雯。
项小雯哭起来:“那个私生子我不想要了……”俞正非说:“大家都是同事,闹起来对谁都不好。再说,你的胎儿能否保住还很难说。万一保不住,到时还要请人代孕!”项小雯觉得让王荣做个备胎更保险。于是,俞正非突然成了天下最忙的人,每天下了班,先在家里照顾项小雯。等她睡着了,又去陪伴王荣。随着肚子越来越大,两个孕妇对俞正非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弄得俞正非分身乏术。他向项小雯建议将王荣接到家里一起住。项小雯虽然觉得荒唐,但担心丈夫两边跑照顾不好自己,只好同意。
【法律解读】
代孕存在法律盲点
现在的代孕行为,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有代孕要求的夫妻提供精子和卵子,受精后由代孕者代为孕育生产。二是由男方提供精子,与代孕者的卵子结合,由代孕者生育子女。目前,我国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就“代孕”行为予以更加明确的规定。只有2001年2月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由于代孕行为存在法律上的空白,极易引发一系列道德、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
代孕子女与父母血缘难界定
传统亲子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血亲关系,是以血缘为纽带而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类是拟制血亲关系,是指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和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律师认为,如果是用代孕者的卵子与委托代孕男方的精子相结合而生育的孩子,代孕者与委托代孕男方应为生育孩子的亲生父母。但如果是委托代孕夫妻双方的受精卵植入代孕者身体而生育的孩子,其遗传基因是委托代孕夫妻双方的,与委托代孕夫妻双方有着必然的血缘关系。
但也有不同观点认为,亲子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的,并不以夫妻性交受孕为要件,而且,代孕者孕育期间的饮食、情绪、行为及生产等都会对孩子产生直接影响,所以,代孕生育的孩子,在法律上存在难以界定等问题。在实践中,代孕子女的探视、抚养与继承问题也很可能因血缘关系的难以确定而引发法律纷争。
案情: 原告高某(女)与被告龙某(男)于2000年8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将龙某工资收入70%及单位一切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扶养人为集体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遗赠人住所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指出: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就要帮助吗 案例解析:刘*宝2013年12月18日向法院起诉称:其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与被
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
夫妻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口头遗赠扶养协议怎么认定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案情] 陈某,男,农民,家住鄱阳县古县渡镇,农闲时帮人干点杂活以贴补家用,陈某与妻子胡某生有三个小孩,大儿子陈甲(1
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扶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扶养关系即可变更。 如果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分割,但孩子不能像财产那样分割,所以为了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的情况不胜枚举,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