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呢
(1)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3)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要通过相关的规定来了解,才能知道办理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对于有需要的人就是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界星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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