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无子女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1、夫妻没有子女,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情形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或裁定。法院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双方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个人素质(文化层次)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司法实践中,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随谁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没有子女,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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