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保险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并由投保人作退保处理,那么退保获得保险费或者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即可。如果你们选择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如此一来,离婚之后投保人一方就会获得保险合同的利益,而另一方则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折价。由获得保险合同利益的一方,支付相应现金价值的一半数额给另一方。具体操作方式一般是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折价款。
保险金的取得是基于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风险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以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人身投保或为其共同财产投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保险金应该按保险费和保险金的不同情况各自分析:
首先,对于保单已缴纳保费,如果没有变更受益人,该权利属于保单的投保人兼受益人,但由于其中一部分保费是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缴纳的,这部分保费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作为投保人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该部分已缴纳保费的权利。
其次,对于保单所载明的保险金,在保单持续有效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时,保单的受益人不变。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已申请变更了受益人,那么,该笔保险金就归变更后的受益人享有。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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