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欠债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男方欠有债务的,房屋的归属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给女方,但如果男方不能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有可能追认女方为被执行人。
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男方欠有债务的,房屋的归属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给女方,但如果男方不能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有可能追认女方为被执行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一、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
一、财产实名制后是夫妻财产吗 2001年4月1日开始,国家开始实行储蓄实名制。有的人对实名制存款存有这样错误的理解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得到的赔偿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要看具体清形,具体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一、怎样防止一方隐蔽自己财产 对到期、未到期债权的隐匿、转移给离婚争执中的当事人权益保护带来另一困难。若夫妻双方共同参
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第一种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尤其是恋爱关系下的同居,...
1、哪些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实
问:法院为何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答: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恶意购买、支付非合理对价并
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一方买断工龄所获得的补偿款项,到底是认
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如何认定性质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
婚约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应如何处理? 实践中,不少人在订立婚约后、结婚前,都会住到一起进行同居生活,双方共同出资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