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个人财产包括公司资产吗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只会执行被执行人个人财产,不会执行公司的财产,如果个人持有公司股权的,会执行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怎么申请
1、申请: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3)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时,只会执行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公司财产与个人无关,所以不会执行的。如果个人持有公司股权的,会执行股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
一、夫妻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王某的父母1998年为其购买一处两室一厅住房,1999年王某结婚时即住用该房。 2004年7月王某要求离婚,女方提出要
很多情侣相识相恋后很快就同居了,即使有了小孩也没有及时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以后分手了,小孩和财产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为您介
案情 张父去世之后,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随后通过公证处办理了张父的房产继承事宜,张-母的房产赠与公证事宜。张某凭继
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第一种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尤其是恋爱关系下的同居,...
法院做出判决确认属于,并对一对离婚夫妇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 王女士与张先生离婚后,要求分割张先生的住房公积金。张
关于夫妻一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效力问题 1、一方私自处理的财产,若未经对方同意,或者未事后经对方追认,均属无效。夫
根据《婚姻法》第1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二)》第12条、第14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