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无效婚姻的时间限制
无效婚姻尽管短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人现已处理了断婚登记手续,而成婚登记又具有承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能,所以只要法定组织依照法定程序检查承认才能宣告短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在我国,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组织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包含婚姻登记机关在内)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状况:
(1)人民法院依据婚姻当事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经检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子的过程中,经检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奉告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子或许离婚案子,对婚姻效能的审理不适用调停,应当依法做出判定;有关婚姻效能的判定一经做出,即发出法律效能。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则,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处理成婚登记的婚姻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好坏关系人。好坏关系人包含:
(1)以重婚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成婚的亲属关系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近亲属”是法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概念,依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近亲属包含爱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则,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能够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能够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许两边逝世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逝世的,由生存一方或许好坏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婚姻当事人两边逝世的,由好坏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
综合以上介绍,申请婚姻无效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外,还有相应时间限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申请婚姻无效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界星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什么时候开始无效?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婚姻法》第12条明确规定:“
非法同居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案例呈现 总结下文案件为非法同居关系,而不是无效婚姻。 案情: 庄某,男,1977年5
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虽然明令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效
婚姻无效久治不愈的证据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效的婚姻包括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所以证
被告:李某,女,1976年5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章丘市文祖镇某村。 案由:离婚 吴某与李某系同村,1996
哪些情形婚姻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重婚违
确认婚姻无效再审是什么条件 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