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重新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方因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后,因不知道被宣告死亡的事实,又与其他人结婚的,是否构成重婚罪,对此有较大争议。但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倾向于构成重婚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其以实施的民事行为为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以上条文可以得出,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对被宣告人没有实质的约束,“其宣告死亡被撤消后,如果其妻子没有再婚,其婚姻关系自动恢复,”“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要反还其财产,”也证明了这一点,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失踪期间不能与失踪前所为的法律行为相违背,如果违背就应当视为违法,其在失踪前的婚姻关系是合法存在的,所以,当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宣告死亡和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与他人结婚的应视为重婚。
另一方面,就《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来说,首先,被宣告死亡的一方在主观上具有重婚的故意。被宣告死亡一方下落不明后,其并不知道被宣告死亡。在此情况下,明知自己与原配偶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而故意同第三人结婚的,其在主观上具有重婚的故意。
其次,在客观方面具有重婚的行为。从理论上讲,民法中设立宣告死亡制度是为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相对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在法律上处于不确定状态。有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因此,宣告死亡对于相对人来说,其婚姻关系消灭,而对于被宣告死亡人来说,其仍应受到婚姻效力的约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作为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仍受婚姻关系约束的一个佐证。只有被宣告死亡之人在返回原居住地后,其配偶已经再婚的情况下,其原婚姻关系才对其失去效力。在此之前被宣告死亡人都要受到婚姻关系的约束。因此,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仍对其有约束力,被宣告死亡的一方另行与他人结婚的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证据调取因重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
案例一: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与杨某的离婚诉讼。审理过程中,刘某收集到杨某与陈某重婚的证据,遂又向法院提起了刑
[案情]王某与刘某是同村村民,均到法定结婚年龄,1989年4月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宴请了亲朋好友,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此后王、
同居后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案情简介]王女士与刘先生于1997年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
民法典对于重婚的处理民法典给人的感觉是弱惩罚法,有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民法典,但对其浑不在意。因此对于民法典的责任追究
自诉人马-军,男,1954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人陆*侠,女,1963年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通过换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细胞.而家庭是婚姻的结果和产物,婚姻是家庭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婚姻的成立、存续、消灭都会
首先,重婚是指当事人未解除前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其次,法律上的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