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均已登记结婚,但因违反婚姻法定条件而导致婚姻无效,应当宣告无效的婚姻。严格来说,无效婚姻不是一种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那么,无效婚姻需要宣告吗?婚姻无效该由谁宣告?今天就带大家一探究竟。
无效婚姻需要宣告吗?
在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个人均无权宣告婚姻无效。
一,无效婚姻利害关系人包括:
首先是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资格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7条规定,当事人有权依照第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法,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相关者包括:
1.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的近亲属;
3.以亲属关系禁止结婚为由申请解除婚姻的,应当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患有医学上认为婚前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为由申请解除婚姻的,是与患者同居的近亲属;
5.未按照婚姻法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二,根据《民法典》规定:
1.发现无效婚姻的,有权举报、揭发;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3.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认定婚姻无效的,应当依职权主动解除婚姻。
经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认定查明婚姻确实无效的,应当收回伪造的结婚证,宣告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的同居关系,并妥善处置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孩子。
#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三,下列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虽然缺乏法律要求,但是,夫妻双方已进行过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对夫妻关系的法律效益是确定的。因此,只有法定机关才能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确认后宣告无效婚姻。在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个人均无权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形: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查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确实是无效婚姻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婚姻无效,判决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撤销婚姻、离婚案件,审理婚姻效力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一旦做出判决婚姻效力的有效性,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无效婚姻需要宣告吗?如果在申请婚姻无效时,之前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若在登记时尚未达法定婚配婚龄,而现在已经到了,则婚姻关系的状态此时被视为有效的,即使提出无效的申请,法院不会作出最终无效的宣告;当然除了法院,民政部门也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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