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阿红诉称,2013年12月,她和老公刘某介绍相识,不到3个月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次月就生了个儿子。由于双方并非自由恋爱,感情基础比较薄弱,婚后双方性格各异,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被告刘某没有家庭责任感,对阿红及儿子不关心,也不给抚养费,双方各顾各的,夫妻感情已破裂。为此,阿红请求法院判令其与刘某离婚;儿子由她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成年。
被告刘某气得直跳脚说,登记结婚时,阿红隐瞒了已怀孕的事实,在结婚后两个多月就生下孩子。他与孩子无亲子关系,无义务承担抚养费及相关费用。他表示同意离婚,但阿红必须支付生产孩子所产生的医疗费抚养费1万余元,并给付精神损失费2万元。
在法庭上,阿红对其子不是刘某的亲生子的事实予以确认,也同意离婚,但拒绝支付抚养费和赔偿所谓的精神损失费等。
地点:韶关市南雄法院
结果:法院判定二人离婚,另阿红向刘某支付一半医疗费和共同生活期间的全额抚养费共计7000余元。
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不牢固,夫妻缺少沟通,最后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经双方合意离婚,予以支持;至于阿红生产时产生的医疗费系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故阿红只需承担一半,而共同生活期间的抚养费则须全额承担。
至于刘某要求的精神赔偿,婚前阿红已怀孕七八个月,按常理刘某应知晓,因此,对刘某称阿红结婚时隐瞒婚前怀孕的事实,法院不予采信,遂不予支持。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之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
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 一、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二、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扶养人为集体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遗赠人住所地
一、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 1.儿子和女儿健在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不能
夫妻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么确定被告 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以此,被告应当是受扶养人。 遗赠扶
诉讼中决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三个条件综合考虑的: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收入多的肯定要比收入低的
赵-明早年丧父,年已64岁的老母王-英于2002年8月经人介绍与一位72岁的退休教师张-风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投
什么叫扶养: 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