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跟前妻离婚以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但房产证上还是前妻的名字并没有更改,这个时候房子是属于我的吗?
律师解答:
新《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夫妻共有的房屋归丈夫或妻子一人所有,那么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双方共有,而是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人,即使该房屋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本案中,王先生结婚的时候虽然房产登记在前妻名下,但是离婚以后,法院的裁判文书,将房屋判给男方,这时候虽然房产证还是在前妻名下,但是作为维护男方的权利,应依据这样一个裁判文书,它的效力高于之前房产证的效力。这时房产是属于王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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