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债务不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以全部让一方承担吗
1、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双方共同承担。
2、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可以不必承担债务。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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