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诉讼程序规定哪些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1980年民法典规定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与现役军人
【案情简介】 王某,女,26岁,河北省某县人,2年前与本市某区一现役军人(志愿兵)结婚。婚后因男方身体原因,二人一直未
军婚家庭纠纷可申法律援助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与二炮后勤部联合举办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大会暨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协议
《军婚法》设立之初,是为了保护军人权益,维护军队稳定,在一个时期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进步,军婚法体现出了它
第二种情况是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应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应当怎样处理 首先,必须明确,现役军人是指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所属部门,担任工作,取得军
1.对现役军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是在通常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的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决准予离婚,二
一、军官家属随军条件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
一、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