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多婚姻问题都涉及第三者,因此许多当事人都想知道如何证明对方有外遇,其中如何通过合法手段取证,不使自己由受害人的身份转变为“害人者”是十分关键的。
当事人一般可以通过照片、手机短信、通话记录以及周围的人作证等途径取得证据。有的当事人会跟踪对方进行拍照,但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冲到别人的房间里打算“捉奸在床”等手法往往反而会引发纠纷,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
家庭暴力取证方面,在发生家庭暴力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留下病历,及时拍照。当事人遇到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警方必须进行调查笔录,这就是个很好的证据。
财产取证也是难点焦点。现在财产的来源多样化,尤其是做生意的商人。因此律师建议当事人平时就要关心对方的事业,留意对方有多少房产,有没有炒股票,留意其产权账号、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等。如果发现对方可能会转移财产,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基础必须是了解基本的财产状况。有的家庭妇女根本不知道丈夫做什么生意,赚多少钱,到离婚时往往吃大亏。
1994年2月1日后,不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法律上也不承认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是无效婚姻。外遇是否构成重婚,要有证据。原则上,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平分,但如果一方有过错,原则上过错方要酌情少分。
所以,现今离婚中,财产的分割比例,与取证有很大的关系。
案例:1998年,蒙山县某镇女青年韦某与男青年冯某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的恋爱于1999年结婚,婚后两人生育有两个小孩。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重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外,根据最高人民
重婚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对重婚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
【基本案情】杭某和女青年赵某于1987年相识,之后在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先后生育两个女孩。
在实践中,有的男人本来就有妻子,但却利用某种关系,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长期与其他女性过性生活,对外也毫不顾忌,以夫妻关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
[案情]王某与刘某是同村村民,均到法定结婚年龄,1989年4月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宴请了亲朋好友,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此后王、
案情: 林某因与其妻孙某不和,于1996年初离家出走后,杳无音信。2001年初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林某死亡。2002年初
重婚罪解读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除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外,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