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多婚姻问题都涉及第三者,因此许多当事人都想知道如何证明对方有外遇,其中如何通过合法手段取证,不使自己由受害人的身份转变为“害人者”是十分关键的。
当事人一般可以通过照片、手机短信、通话记录以及周围的人作证等途径取得证据。有的当事人会跟踪对方进行拍照,但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冲到别人的房间里打算“捉奸在床”等手法往往反而会引发纠纷,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
家庭暴力取证方面,在发生家庭暴力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留下病历,及时拍照。当事人遇到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警方必须进行调查笔录,这就是个很好的证据。
财产取证也是难点焦点。现在财产的来源多样化,尤其是做生意的商人。因此律师建议当事人平时就要关心对方的事业,留意对方有多少房产,有没有炒股票,留意其产权账号、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等。如果发现对方可能会转移财产,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基础必须是了解基本的财产状况。有的家庭妇女根本不知道丈夫做什么生意,赚多少钱,到离婚时往往吃大亏。
1994年2月1日后,不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法律上也不承认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是无效婚姻。外遇是否构成重婚,要有证据。原则上,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平分,但如果一方有过错,原则上过错方要酌情少分。
所以,现今离婚中,财产的分割比例,与取证有很大的关系。
重婚破坏的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我国对重婚案件实行的是自诉与公诉并行的诉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细胞.而家庭是婚姻的结果和产物,婚姻是家庭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婚姻的成立、存续、消灭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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