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配偶者网婚构成重婚吗
在民法典学界,目前对婚姻的概念一般认为是: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而对婚姻的法律概念大致表述如下: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尽管两种意义上的表述不完全一致,但都反映了婚姻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就排除了同性结合成为婚姻的可能;其次,婚姻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男女结合;最后,男女的结合必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才具有配偶身份并受到法律保护。而在虚拟的“网络婚姻”世界里,双方就依靠面前的一台电脑、一个鼠标、一根网线在网络中进行点击就可“登记”结婚了。“网络婚姻”的主体双方有可能是异性,也有可能是同性,因为“网婚”者都是在电脑前以虚拟身份进入网络的,包括性别在内的一切信息皆可虚拟,男性可以女性身份进入,女性也可以男性身份进入。“网婚”者的“网婚”目的是通过虚拟的网络世界获得情感的慰藉。已婚网民通过童话般的“网络婚姻”城堡,理想化了自己的感情世界,妄图以此来弥补自己现实婚姻的情感缺陷,寻求一种现实生活以外的寄托,是无聊时候的消遣。梦幻而甜蜜的“网络婚姻”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它理想而完美,因为距离感的保持,在双方的距离靠近过程中,两个人之间悄悄产生一种完美的模式化情感。然而,除极少数无配偶者通过网络走入了现实婚姻外,绝大多数“网婚”者没有与对方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我国现行民法典并不认可这种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的结婚形式。因此“网络婚姻”也不能认定为构成重婚。
二、重婚罪怎么认定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以下三种: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注意:如果出轨的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婚,民间俗称为姘居。反之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的话,就构成重婚。
三、如何搜集重婚罪的证据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
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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