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律文书有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最多见的就是判决书和调解书。那么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一样吗?当事人可以凭手中的调解书申请执行吗?今天,喀什中院法官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区别首先在于,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应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应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的判决结果出来后,自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那么到了执行阶段,判决书和调解书的效力是否一样呢?
执行阶段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差别还是非常大的,甚至关系到当事人是否能拿到执行款。这主要是因为调解书和判决书可以实施的强制手段是不同的,到了执行阶段的案件,大都是比较难调解、难处理的案件,对于这种案件的被执行人最有效的执行方法就是强制手段。而审判阶段的调解书相对要比判决书对当事人更有利执行调解结案的案件,一般情况诉讼费减半收取,调解书下达之后,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来说都可以省掉很多事情,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司法资源,还能案结事了。
当然,对于调解的案件来说,如果当事人能够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如果当事人不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调解书属于签收即生效,它不像判决书需要在签收后等待15天的上诉期,这也是调解结案方式优于判决结案的地方。调解书是否签收,需要原告向制作调解书的法官确认,双方都签收的,说明调解书已经生效。调解书生效后,有的可以立即申请执行,但有的则需要关注调解书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履行时间,只有履行期限届满且对方还未履行时,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